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2025级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书院、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青联发〔2023〕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5级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基本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珠海校区2025级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中的共青团员以及未满28周岁、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均需按流程完成线上与线下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团组织关系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团员组织关系无需迁转

二、团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

(一)拥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账号的团员

1.已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注册报到的团员,在“广东共青团”微信公众号“智慧团建”子栏目中点击“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1),选择转入单位为所在的新生班级团支部团支部全称及组织ID请咨询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发起转接后联系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及时进行审核

2.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对照名单、团籍档案或团员证等材料核对基本信息,属实的及时审核通过,不属实的及时退回,并注明具体原因(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拥有外省“智慧团建”系统账号的团员

1.在外省“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申请,并提醒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及时进行审核,完成外省“智慧团建”系统与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的对接

2.已在外省“智慧团建”系统注册报到的团员,要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重新报到注册,即关注“广东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在“智慧团建”子栏目点击“团员报到”,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和报到认证(操作流程见附件3

3.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安排专人进行审核,根据《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籍档案或团员证等材料核实基本信息,属实的及时审核通过,不属实或无法核实的及时退回,并注明具体原因(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三)无任何“智慧团建”系统账号的团员

1.无任何“智慧团建”系统账号的团员,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报到注册,即关注“广东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在“智慧团建”子栏目点击“团员报到”,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和报到认证

2.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安排专人进行审核,根据《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籍档案或团员证等核实基本信息,属实的及时审核通过,不属实或无法核实的及时退回,并注明具体原因(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三、团员组织关系线下转接

开学初,各位团员将《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广东省外团员需要)、团籍档案、团员证等材料提交班主任,班主任收齐后,要安排多人、多轮次清点材料,并在《珠海校区2025级XXX班团支部基本信息表》(附件4)中做好登记。

清点、核对无误后,本科生团员的材料由班主任统一送各书院团委负责人处,研究生团员的材料由班主任统一送至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服务中心团委责人处。现场逐一核对完毕后,登记签字完成移交手续,后续统一移交至档案馆。

注意:若团员入团时未满14周岁,需通知团员到入团所在单位开具低龄入团说明(纸质版盖章)后再行接收。

四、团支部基本信息统计

各班主任需如实认真填写《珠海校区2025级XXX班团支部基本信息表》,“团员基本信息”“团员材料收集”的全部内容,若本班级团员存在无“智慧团建”账号、团籍档案遗失等情况,需在“备注”栏处详细填写针对“团员材料收集”填写内容,作几点说明:

1.“智慧团建”栏处若团员已在广东省“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注册报到,该空格下拉选项选择“是”;若尚未完成注册报到,该空格下拉选项选择“”,并在“备注”注明原因。

2.“介绍信”栏处广东省内团员无需开具介绍信,可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完成转接广东省外团员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并重新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注册报到如确因实际情况无法提交纸质版介绍信的确认纸质版团籍档案无误、转接流程清晰的情况下可完成转接。

3.“团员证”栏处如实选择团员证在档案袋或者在学生手中

4.“团籍档案存放地”栏处。团籍档案中须有《入团志愿书》且内容必须清晰、完整新生团员可将入团志愿书扫描并上传至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如团籍档案由学生本人保管,学生本人将团籍档案交由班主任,班主任接收时确保团籍档案袋处于密封状态不是密封状态,不能接收。接收后,班主任需检查团籍档案是否有《入团志愿书》且内容是否清晰、完整。

5.“团籍档案遗失”栏处。如团籍档案在个人档案中或已交班主任,该空格下拉选项选择“没有遗失”;如团籍档案遗失,该空格下拉选项选择“已遗失”。

团籍档案遗失,团员应联系入团所在单位,开具《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该材料须由入团所在单位拟定盖章(无统一格式,内容方面包含但不限于入团时间、地点、发展团员编号等)。团员拿到该材料后交班主任。根据证明材料上交情况,在相应下拉菜单中选择“已经提交”或“尚未提交”。

6.“低龄入团”栏处班主任在核对团员基本信息时,如团员入团时已满14周岁,该空格下拉选项选择”;团员入团时未满14周岁,该空格下拉选项选择“是”。出现此情况,需由团员入团所在单位开具未满14周岁入团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核实信息后可接收

五、时间节点

9月26日前,新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申请,并将纸质版团员材料提交班主任

10月10日前,完成新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

1014日前,班主任完成本班级团员材料的清点、核对工作,填写《珠海校区2025级XXX班团支部基本信息表》;本科生班主任将《珠海校区2025级XXX班团支部基本信息表》提交至各书院团委书记,研究生班主任将《珠海校区2025级XXX班团支部基本信息表》提交至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组织负责人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收集齐后统一提交电子版材料至校区团委邮箱zhxqtwgh@bnu.edu.cn

10月30日前,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完成团员纸质版团籍档案的核对并移交校区档案馆

六、其他事项

未满28周岁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未办理退团手续的前提下依然保留团籍,提交团员材料、填写《信息表》但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交纳团费,即不做交纳团费的硬性要求。

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需提醒新生团员,在线上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时需核实转入团支部的名称信息,以防转错团支部。

七、联系电话

珠海校区团委:高老师,0756-3683977。

未来教育学院团委范老师,0756-3683654。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