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信息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未来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按照珠海校区党委关于发展党员的工作要求,现将未来教育学院2026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推荐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1.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十八岁;
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2025年秋季学期及之前确定),且培养教育未中断;
3.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且证书落款日期为两年内(2024年9月22日及之后);
4.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每三个月提交一份思想汇报;
5.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形成的相关材料齐全规范;
6.非2026级新生。
二、发展对象条件负面清单
含有以下负面清单情况的,不能拟列为发展对象。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贯彻、不执行,发表、传播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或观点。
2.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缺乏信心,不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4.不信仰马克思主义,笃信宗教、热衷封建迷信活动或参加宗教活动。
5.入党动机不纯,功利思想严重,一心想借入党捞好处。
6.对群众缺乏感情,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个人利益至上。
7.在工作、学习和社会工作中带头作用发挥不够,体现不出先进性。
8.思想品德不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不尊师重教,不遵守校园文明规定,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
9.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或存在严重失信、学术不端、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10.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回避或隐瞒本人及其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重大政治历史及其他问题。
11.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
12.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三、发展对象推荐流程
1.支部综合评议(9月11日至9月17日)
各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召开党员大会时,2026级新生可不列入应到会人员,符合发展对象基本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应每人进行不少于5分钟的个人陈述,使得与会党员对其情况有充分了解。党支部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表现,按照支部发展对象推荐排序规则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综合排序。排序结果需在支部内部进行公示,各支部于9月17日(星期四)前将《发展对象推荐排序结果》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nuwjdj@163.com。
2.材料审核(9月19日)
学院根据上级组织分配的发展党员名额,按比例确定各支部拟发展对象。各支部于9月19日(星期六)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党过程材料提交学院审核。
四、工作要求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发展对象推荐排序,确保工作程序规范严格。如对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有意见建议,师生可向学院党委实名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0756-3683294
联系地点:励教楼F301-7
未来教育学院党委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