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
未来教育学院关于卓越教师课程建设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珠海校区教务部的通知,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落实“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要求,深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卓越教师培养体系,珠海校区特设立“卓越教师课程建设专项”,加强卓越教师课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专项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着力构建素养本位、理实交融、开放协同的现代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为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提供核心支撑。通过模块化设计、进阶式路径与融通型结构,突破传统教师培养模式的局限;依托专项对教育教学资源进行开发,系统优化课程内容与组织形式,计划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价值的课程资源、教学案例与实施方案,从而全面提升教师教育培养质量,为我国教育现代化建设与教育强国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建设方向与核心内容
打破传统的学科本位课程结构,构建以能力为本位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建设课程需紧密围绕以下五大核心模块之一,进行深化设计与开发:
弘道铸魂・奠基模块:聚焦教育理论基础、学科知识体系与师德师风融合建设,强化教师“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与“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筑牢未来教育家的价值根基与文化底蕴。
启智润心・发展模块:聚焦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技能提升与教育技术应用,深化“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培养,助力教师从掌握基础技能向发展个性化、智慧化教学能力进阶。
求是创新・拓展模块:聚焦跨学科专题研究与未来教育视野、教育前沿探索,融汇“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培养教师的创新思维、批判性视野与跨学科融合能力,涵盖人工智能教育、STEM/STEAM 教育等前沿领域。
躬耕深研・深化模块:聚焦教育研究方法与实践创新能力整合,推动教师在教育现场通过行动研究、反思实践生成个人实践理论,提升“反思研究力”与“实践创新力”,实现专业自主发展。
融汇中西·致远模块:以全球视野观照本土实践,贯通中外教育智慧,培养教师在国际坐标系中讲好中国教育故事的自觉与能力,为教育强国构建兼具开放格局与文化主体性的育人新范式。
三、申报资格
(一)申报对象
课程负责人应为珠海校区教学科研岗专任教师,具备高级职称,并具有丰富的教师教育经验或课程开发背景。课程负责人近三年须承担本科教学工作,政治思想素质良好,师德师风优良,两年内无教学事故。
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限报1项,同时可参与1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二)团队要求
团队结构合理,成员分工明确,体现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的有机结合,能保障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鼓励与北京校区教学科研岗教师、基础教育一线名师、名校教研团队或跨学科联合申报;鼓励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原则上每个申报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不含课程负责人),多单位联合申报的一般不超过10人。如特殊原因超过上述人员规模的应另予说明。
四、建设方式
1.由学院组织初审并择优推荐,不设推荐名额限制。学校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校级评审,确定立项的予以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建设周期2年。原则上获批立项的课程应于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面向学生开设,并于学期末接受学校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课程建设。
2.拟立项10-15项,每项资助经费10-30万元,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拨付50%,中期验收合格后拨付50%。
3.立项课程优先推荐参与学校“1228”计划数字化课程建设与数字化教材建设项目。
4.结项验收合格的课程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每次开设如有实践环节则经费另行申请。
五、申报安排
(一)项目酝酿阶段
请项目负责人于12月21日之前填写申请书(附件1)和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孟老师处(励教楼F301-12)。材料清单如下:
1.申请书;
2.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2);
3.已有建设基础佐证材料。
(二)学院评审及推荐阶段
学院于12月30日前完成院内评审及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材料报送珠海校区教务部郭婷婷老师处。
(三)资格审查及校级评审
学校成立专项建设工作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方可参加校级评审。校级评审采用考查申请材料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六、课程管理
课程采用“评审立项后动态进出”的管理模式,专项建设工作组将组织专家进行过程性督导与中期检查。
借鉴SOLO分类理论优化任务评价,重点关注教师素养的层次性和发展的阶段性。通过学习档案、教学作品集、实践表现评估、同学互评、教学督导等多种方式,全面评价教师的专业成长。特别是对具有教育实践的课程,建立大学指导教师、中小学指导教师、同伴多元参与的评价机制,确保实践质量。
针对已结项课程,学校动态开展课程考评;未达到卓越教师课程建设要求的,将取消卓越教师课程资格。
七、注意事项
结合学校卓越教师课程建设方案,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卓越教师养成学校层面课程目录》的课程于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起不再纳入卓越教师课程模块。课程负责人可参照本次卓越教师课程建设专项要求重新申报,也可根据《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申报通识课程。
联系人:孟璐 0756-3683108 menglu526@bnu.edu.cn
附件:1.申请书
3.汇总表
未来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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