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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特教教师培养培训
发布时间:2019-08-20     文章来源:王雁

新时代下,特殊教育发展已经步入质量提升的关键时期。教育质量的提升关键看教师,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特教教师队伍,是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国家政策层面对特教教师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不断增强。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培养“卓越特殊教育教师”;2015年,《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颁布,为特教教师的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提供了依据;2017年,由教育部等7部门共同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也将“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措施。

 

但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师资仍然是我国特殊教育发展中的短板。

 

一方面,我国现有专任特教教师5万余名,在数量上还不能完全保障特殊教育的发展需求。由于师资有限且主要集中在特教学校,因此特教学校教师在承担本校在校生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有的还需作为巡回指导教师,承担支持区域内随班就读工作的任务;还有的需作为送教教师,承担送教上门的任务。

 

另一方面,特教教师队伍结构也不甚合理,康复教师、心理健康教师等较为缺乏。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及时代的不断发展,单纯盲、聋等残疾学生的数量持续减少,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也将更多轻度残疾学生纳入普通学校就读,因此特教学校学生残疾程度普遍较重,需要更专业的康复训练和心理疏导等。目前的特教教师队伍结构,还不能很好地满足这一需求。

 

而对比不同区域特教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中西部贫困地区和东部发达地区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中西部贫困地区新建的特教学校中,有的因当地缺乏专业特教教师,只好从普通学校抽调了一批转岗教师。但在进行教师培训工作时我们发现,部分转岗教师特教专业知识较为欠缺,其残疾人观和对特殊教育的认知与东部发达地区特教教师存在较大差距,这无疑会影响中西部贫困地区特殊教育质量的提高。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特教教师的培养、培训。高校在进行特教专业教师培养时,应注意特殊教育与学科教育、特殊教育与康复训练的结合,培养既能承担文化课授课任务,又懂基本康复知识、能上好康复课的复合型特教教师人才;地方政府及学校层面应积极贯彻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的规定,支持特教教师专业成长;特教教师个人也要积极适应特教学校生源变化趋势,在职后学习中持续追求专业发展。

 

其次,要进一步增强特教教师岗位的吸引力。省级地方政府应根据实际,进一步完善特教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并在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特教教师适当倾斜;全社会应共同树立“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残疾人观,以残疾人观的完善和发展,助力社会对特殊教育、特教教师岗位专业性和重要性的认知,从而提升特教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岗位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