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经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方法,掌握数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受到严格数学思维的训练,能够运用数学知识和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并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知识更新能力。学生毕业后可以在重点中学、教学研究与教育管理等部门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
二、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 |
二级指标 |
指标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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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指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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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规范 |
1.1 |
政治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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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教育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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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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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情怀 |
2.1 |
教育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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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教育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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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合 |
3.1 |
专业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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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学科教学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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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通识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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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能力 |
4.1 |
教学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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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教学设计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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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融合 |
5.1 |
信息技术优化教学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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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信息技术支持学习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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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指导 |
6.1 |
管理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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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班级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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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学生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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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育人 |
7.1 |
立体育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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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学科育人能力 |
Ø 知道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理解数学学科在育人活动中的作用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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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学习 |
8.1 |
终身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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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专业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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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自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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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视野 |
9.1 |
了解国际前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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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国际交流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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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研究 |
10.1 |
反思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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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批判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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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研究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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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合作 |
11.1 |
沟通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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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合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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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干学科
数学、教育学
四、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I,II,III)、高等代数(I,II)、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近世代数、复变函数、概率论、数学模型、数理统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中学数学教学概论、微分几何、数论初步。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上机实验课程、毕业论文、国外研学、科学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制课程、教育观摩与研讨(教育见习)、教育实践与提升Ⅰ(教学技能实训)、教育实践与提升Ⅱ(教育实习)、教育研究与发展(教育研习)。
六、学制
四年
七、授予学位及毕业总学分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总学分:148学分
八、课程结构及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
课程模块 |
课程 |
通识教育课程(85学分) |
家国情怀与价值理想 |
必修22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14学分、拓展训练(军训)、教师职业信念与养成教育2学分、体育与健康4学分、军事理论2学分 |
国际视野与文明对话 |
必修6学分:大学外语6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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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2学分:东西方文化类2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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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 |
必修45学分:数学I组32学分;物理Ⅱ组8学分、物理实验I组2学分;大学计算机3学分 选修2学分:在本模块必修学分之外的课程中选修2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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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研读与文化传承 |
选修4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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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 |
选修2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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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与公民责任 |
选修2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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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育课程(37学分) |
学科基础课程 |
必修18学分 |
专业选修课程 |
选修13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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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学习 |
必修6学分:项目制课程/国外研学/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2学分;毕业论文4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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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教师养成课程(26学分) |
教育情怀与生涯规划 |
3学分:其中,课程学分2学分;教育观摩与研讨(教育见习)1学分,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各开展1次,每次0.5学分。 |
教学能力与学科素养 |
14学分:其中,课程学分12学分;教育实践与提升Ⅰ(教学技能实训)2学分。课程学分要求修读学校层面课程4-6学分,学院层面课程6-8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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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习与职业发展 |
9学分:其中,课程学分4学分;教育实践与提升Ⅱ(教育实习)4学分;教育研究与发展(教育研习)1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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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48学分 |
九、教学计划表(略)
十、修读要求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要求为148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53学分、专业教育课程69学分(含通识模块中的数学类课程、项目制学习)、卓越教师养成课程26学分。
(一)通识教育课程
1. “经典研读与文化传承”模块,学生须任意选修2门课程,修读4学分。
2. “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模块,数学类课程(32学分)为专业核心课程,选择数学专业的学生须必修。“普通物理实验AI”可在第二或第三学期修读。
3.“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模块,学生须任意选修1门课程,修读2学分。
4.“社会发展与公民责任”模块,学生须任意选修1门课程,修读2学分。
(二) 专业教育课程
1. 学科基础课为必修课程。
2. 专业选修课程在第4-8学期开设,学生须修满13学分。
3. 项目制学习须修读2学分,学生可从国外研学、科学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制课程中任意修读2学分。
(三)卓越教师养成课程
1.“教育情怀与生涯规划”模块:共3学分,其中课程学分2分,选修理论课程中选修2门;教育观摩与研讨(教育见习)1学分,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各开展一次,每次0.5学分。
2.“教学能力与学科素养”模块:共14学分,其中课程学分12学分,要求修读学校层面课程4-6要分,学院层面课程至少6学分。教育实践与提升Ⅰ(教育实习)2学分,具体分为“数学教学技能实训”和“教学观摩”两门,每门1学分。
3.“教育研习与职业发展”模块:共9学分,其中课程学分4学分,须选修学院层面“数学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获得2学分,再任选一门学校层面课程。教育实践与提升Ⅱ(教育实习)4学分,教育研究与发展(教育研习)1学分。
备注:具体内容以培养方案的实际执行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