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自主报名,主修专业所属学部(院、系)、辅修专业所属学部(院、系)审核同意,教务部复核,现将辅修学生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相关辅修培养方案参阅《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19级辅修培养方案》(附件2)。
请辅修学生尽快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关于2019级本科生辅修专业报名的通知》要求选课、上课。
教务部
2020年10月16日